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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作者:本网  点击量:3402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关于下发《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社苍溪委、旺苍基层委、各支社: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九三学社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围绕民主党派“五大建设”,引导促进九三学社广元市委各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经社市委七届八次主委会研究,现将《九三学社广元市委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办法》予以印发。

请各基层组织树立在“比学赶超”中“争先进位”的思想,认真对照目标考核办法和评分指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能力,团结带领全体社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中共广元市“1345”发展战略,以九广合作为统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为推动广元九三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奋斗,积极广元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九三学社广元市委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办法》

          2.《九三学社广元市委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绩效评估指标》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2023年32日

 

附件1: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所属基层组织

二、考评依据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绩效评估指标

三、考评方式

1、以基层组织自评为主11月30日之前,各基层组织依照目标绩效评估指标,搜集完善资料,自评打分。

2、完成自查报告12月5日之前,各基层组织根据自查情况,逐项归纳,完成并向社市委报送工作总结和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3、考核评分。12月10日20日,开展考评评分。县区组织的考核,由社市委联系基层组织主委或副主委和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到各县区实地进行考核直属支社采取集中统一考核的方式,依据自查报告逐项核实佐证资料,现场确定分数。

四、定性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否决,年度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一)基层组织或个人因工作失误,对社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致使本学社受同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二)对上级交办的事项不及时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

(三)基层组织所属的人或事被效能办等部门(单位)通报曝光的。

(四)基层组织所属人或事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基层组织社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刑法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五、考核等次及表扬

(一)按照县(区)基层组织和市直属基层组织两个序列,进行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三个表等次。

(二)年初下达任务基本分低于90分的,不参与奖项评比;基本分低于80分的,须向社市委递交书面说明、提出改进措施。

(三)县(区)基层组织评比结果,社市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区)党委统战部门。

六、组织领导

(一)社市委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目标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由社市委主委任组长,副主委、秘书长为成员。

(二)目标绩效的日常工作由社市委机关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社市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和汇总工作。


附件2:

九三学社广元市委2023年基层组织目标绩效评估指标

项目

序号

目标任务

基本分值

评分的具体要求

考察提供的资料及依据

(需考察当日提供,后补不算)

评分方式及说明

实际得分

30

1

认真做好市、县(区)“两会”提案、建议案的征集。社员中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每人提交1份提案或建议;基层组织在市“两会”前2个月提交1份可供社市委集体提案参考的建议。

10分

①以各基层组织代表委员人数为参数,完成相篇幅提案得5分,少完成1件扣1分,多完成不加分;②以基层组织名义按时向社市委提交集体提案1份得5分,未提交扣5分。③被市、县区政协列为重点提案及评为优秀提案按行政级别的加1分、0.5分,被社市委每采用一件加1分(指转报省市政协、用于市政协大会或联组会发言、集体提案等)。注:提案只认第一提案人,若签名附议,则不计算。

1、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名单;

2、提案、建议文字材料及向相关单位提交网络截图等依据;

3、向社市委报送的网络截图;

4、重点、优秀提案正式依据。

基本分1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

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全年至少向社市委报送4篇以上,禁止网络下载抄袭、往年旧件新报;向社市委报送1篇实施“1345”战略等中心工作有关的调研报告;1条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参考价值的民主监督建议。

20分

①完成4篇社情民意、1篇调研报告、2条民主监督建议分别得8分、4分、8分;多报1条(篇)加0.5分。社情民意少报一条扣1分,调研报告少报扣4分,民主监督建议少报扣3.5分;②被全国政协采用加3分,被社中央、省政协采用加2分,被社省委、市政协采用加1分;③被正县级单位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用,每一条加1分(包括经验做法)。

1、提供当年报送相应任务数的社情民意、调研报告及民主监督建议文字材料;

2、提供报送给社市委的网络截图依据;

3、提供被采用、批示的正式依据。

基本分2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40

1

支社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活动有记载;支社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民主集中制发挥良好,班子成员团结合作,履职积极,作用发挥良好。

15分

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打算得10分(逾期视为未完成不得分);有书面工作分工得2分;有书面的工作制度2分;班子成员团结合作,履职积极,无不和现象发生,作用发挥良好1分。

1、工作制度文字材料;

2、工作总结及打算文字材料;

3、班子分工文字材料。

基本分15分。


2

“三个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28周岁以下,原则上不发展。中级技术职称且已年满50周岁,高级技术职称且已年满55周岁,一般不发展。机关单位中副科级以下年满40周岁,正科年满45周岁,县处级年满50周岁,一般不发展。严把界别特征关;及时完善更新《组织管理系统》社员情况变更。

10分

①区级及市直属支社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各支社全年至少发展2名社员得5分,多发展每名+0.5分,督促社员及时完善更新《组织管理系统》信息更新,信息准确无误得5分;四个县级基层组织督促社员及时完善更新《组织管理系统》信息更新,信息准确无误得10分。③每发展一名硕士、高级职称人员加0.2分,博士及以上人才加0.5分;④具有一、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加0.5分,三、四级主任科员职务的加0.2分;⑤社员在本职岗位得到提拔晋升每人每次加0.2分。

1、新社员名册;

2、晋升社员名册。

基本分1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3

认真开展好组织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形式规范,成效明显;按时收缴社员社费,健全经费开支台账;做好《九广合作志》等重点史料收集和编撰工作;参加“青工委”活动。

5分

①全年应开展组织生活4次以上得4分,参加组织活动人数未达到应到社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算次数,退休、重病、调出社员不纳入考核;②经费收取、支出应以书面形式向社员公布,收缴社费应出具收据1分;③完成本支社《九广合作志》基础材料收集和编撰工作,并及时上报社市委加1分。④积极参加“青工委”活动1次加1分

1、4次以上组织生活活动记录;

2、社费收缴、支出台账。

基本分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4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开展好社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九三学社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执行全委会、主委会决议,认真完成各级党委政府、统战部、九三学社市委安排部署的政治工作任务;加强社员管理,引导社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展社内监督工作,社员中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积极撰写思想理论文章。

10分

①全面完成学习任务,开展社内监督,可得3分;②社员中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发生得2分,若有该项目不得分;③完成1篇思想理论文章得5分;④思想理论文章被中共、政协、统战部门或者中央、省委采用,按中央、省、市(行政层级)可以分别加10、5、3分;⑤社员在本职岗位上获得科技成果(论文、专利等)按人次计算,每一人次加0.5分。(该项加分是指具体成果,不包括优秀个人或集体综合先进,综合先进已另列入加分项目中)

1、学习活动记录;

2、思想理论文章文字材料报给社市委的网络截图;

3、科技成果正式依据。

基本分1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0分

1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注重信息质量,切实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年内至少有6篇宣传稿件被社市委网站采用;有5篇以上宣传稿件社省委网站采用;有4篇以上宣传稿件被社中央网站采用;各基层组织要安排专人积极向外媒报送宣传信息,全年至少有1篇以上宣传稿件被省委统战部、同心四川或团结网采用。

20分

①完成社市委采用任务得3分,少完成1条扣1分;②完成社省委采用任务得5分,少完成1条扣1分,多完成一条加1分;③完成社中央采用任务得8分,少完成1条扣2分;④完成省委统战部、同心四川或团结网采用任务得4分,少完成1条扣2分,多完成1条加1分。(被采用的需提供依据)

提供外媒采用依据。

基本分20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分

1

认真配合落实好社市委实施的九广合作工作,助力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东西部协作,主动对接市外九三学社组织开展活动。

5分

①认真配合落实好市委会实施的九广合作工作得5分;②主动对接市外九三学社组织开展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部协作等活动,成功1个合作或帮扶项目加0.5分。

以报送给社市委的活动信息为依据。

基本分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医疗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

5分

①参与助力中心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活动2次以上得基本分5分;②超额完成每次加0.5分。

以信息报送为依据。

基本分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1

基层组织或社员个人获得九三学社中央、省委及中共广元市委、市政府及县处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给予加分;受社市委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单项奖给予加分;在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效、支持社市委及上级重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加分。(特殊贡献奖)

无基本分

①受九三学社中央或省部级表扬2分,受社省委和市上四大班子表扬1分,受县处级单位表扬0.5分;②社市委上一年度表扬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2分、1分、0.5分;单项集体奖加0.5分;④特殊贡献奖,1个事项加1分,最多加3分。

提供各类表扬复印件。

无基本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

基层组织工作亮点突出;积极支持、主动承担社市委相关工作。

无基本分

亮点工作得到中央、省、市、县表扬或领导肯定性批示,一次加1分;主动参与承担社市委相关工作一人一次加1分(以社市委统计为准)。

提供批示依据。

无基本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