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第一年,县乡两级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把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中之重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全县214个重点贫困村贫困状况不尽相同,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中道路、水利历史欠帐较多,没有一个可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十分落后。要全面推进贫困村脱贫摘帽,面临的困难较多,特别是资金困难较大,以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看,远远不足以解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问题,更何况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也相对落后,只有极少的资金到非贫困村,还有些村根本没有资金支持,将会形成新的矛盾。如何解决资金问题?这既是一个课题,也是一种探索。
目前,全县乃至全国普遍存在财政资金撒胡椒面的现象,如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全县每年在5000万元以上,全部补贴到户,有的全家外出,耕地荒芜多年仍然补贴,已失去了补贴的本意和初衷;又如农村低保补贴,每年几千万元,有的地方有的人连年吃低保成了习惯,有的家庭不贫困也吃低保,仿佛演化成了农村人领取财政工资一样,分不平均还形成矛盾和信访;又如C、D危房改造资金,标准比较低,修房子又差的多,搞个风貌也不够,如“鸡肋”一般;还如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农水项目、农业技术推广等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也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同时财政部、国家审计署明确表示,不管任何资金,只要用于脱贫攻坚,审计均不认为构成挪用、截留等违规违纪。
为此,为加快筹集脱贫攻坚基础建设资金,特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整合力度,统筹资金打捆,围绕路、水、能源、特色产业等,大力推动偏远乡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贫困村面貌,确保脱贫摘帽。(九三学社苍溪委员会 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