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随之产生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其监护、抚养、教育及管理大多由祖辈或亲朋好友负责,他们的健康成长倍受社会关注。虽然,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关爱问题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缺少法律支撑。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培养、关爱、照顾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层面都缺乏对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法律支撑。
(二)缺乏关爱合力。各级政府把关爱留守儿童列为民生工程,教育系统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但家庭、社会尚未与学校较好地形成教育关爱合力,政府、社区、学校、家庭四级联动关爱机制尚未形成,致使学校、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帮助、关心显得力不从心。
(三)缺乏情感关怀。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亲情关爱,社会关爱更多注重物质关怀,精神情感抚慰严重不足。
(四)缺少关爱评价。目前,各级政府在关爱、照顾留守儿童方面缺少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措施不完善、不配套。
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法律体系。虽然,国家对青少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但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的庞大留守儿童特殊群体,国家和地方没有及时出台单独的关爱、教育、管理等法律法规。对此,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或出台单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法律法规,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二)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以"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机制,要从"机制"上升到"体制"、上升到国家层面,建立从上至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在基层,要突出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以社区为实施主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将培养、教育、管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地方党政常态性工作之中。要强化部门配合,由团委、妇联等牵头,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中,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关爱网络。要发挥社区的主体作用,以村级(社区)公共服务活动中心为阵地,创办"留守儿童活动中心", 加强图书、电脑等硬件设备设施建设,组织留守儿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他们的节假日生活。
(三)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学校要在家庭、社区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共同的教育目标和计划,与家庭、社区形成教育联动机制。要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情感、品德教育,重视其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学校要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心理课程,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为农村学校配备专门的心理教育岗位教师,帮助儿童健康发展。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政府要对各学校、部门、社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开展专项评价,主要从领导机构、制度建设、教育培养、部门配合、活动开展、关爱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对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青川支社黄煌)